宜都市第八届拔尖人才
推荐选拔正式开启!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结合宜都发展实际,持续激发全市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发挥人才对宜都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现就开展宜都市第八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名额和范围
(一)选拔名额
本届市拔尖人才名额为70名左右。
(二)选拔对象
拔尖人才选拔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选拔对象为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各类人才。在同等条件下,注重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倾斜,注重推荐新涌现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曾被评为市拔尖人才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推荐评选,可继续享受市拔尖人才称号。特别优秀的,经市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二
选拔原则和条件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我市重点产业中的领军人才、创新人才为重点,向在技术研发、管理创新和经济领域中取得显著业绩的人才倾斜,向在科研、教学、医疗、文化等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倾斜。
2.坚持德才兼备、以用为本。以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水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依据,注重工作实绩。
3.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优中选优,体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风严谨,崇尚真理和科学;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在同行业中有较高威信;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在近三年取得下列突出成绩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经营管理中,经营业绩显著,管理能力突出,高度重视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企业近三年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利税逐年稳步增长,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宜昌市领先水平。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就业等方面成效显著,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社会公认度较高。
2.专业技术人才。在教育、医疗卫生、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业务能力突出,为我市重点学科、特色产业、民生关键领域的业务骨干或学科技术带头人。近三年取得教学、临床、科研或技术实践成果,获得宜都市级及以上业务类奖励、表彰荣誉;相关成果能够立足宜都本地实际落地运用,在学科建设、医疗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较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高技能人才。具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突出的技术特长,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设备难关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中作出重要贡献;或在宜昌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名次;或带领团队完成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为宜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行业(工种)进步作出较大贡献。
4.农村实用人才。熟练掌握一项以上农业实用技术,在从事特色种养殖、乡村电商、乡村文旅、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等工作中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在加快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5.社会工作人才。熟练运用专业理念与方法,扎根基层一线,从事社会治理、困难救助、矛盾调解、权益保障、心理疏导等实务工作。积极协调各类社会关系,化解基层现实问题,在服务群众、帮扶特殊群体、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方面实绩较为突出,得到服务对象和行业普遍认可。
6.文化艺术人才。在文学、书法、摄影、绘画、工艺美术、播音主持、音乐、舞蹈、体育、全媒体、文旅、民间艺术等文化艺术领域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专业知识,能够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充分彰显宜都本土特色文化魅力,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和广泛社会影响。
7.其他。在其他行业领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或业内公认的优秀人才。
三
推荐选拔
本届拔尖人才人选的产生,以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集中评审、征求意见、市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批准确认。具体程序如下:
(一)宣传动员(9月1日-6日)。下发关于推荐选拔宜都市拔尖人才通知,各乡镇、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地本行业本系统的宣传发动工作,并根据选拔条件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内开展推荐选拔工作。
(二)申报推荐(9月7日-30日)。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按要求填写《宜都市第八届拔尖人才申报表》(附件1),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乡镇或所属单位进行申报。各乡镇、各单位对个人申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宜都市第八届拔尖人才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9月30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委组织部人才股(市委党建和人才办)。
(三)资格初审(10月8日-15日)。市委党建和人才办汇总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资料,并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
(四)集中评审(10月16日-26日)。由市委党建和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成立评审工作专班,在审阅参评人选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以集中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确定初步名单。
(五)征求意见(10月27日-31日)。征求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部门意见,涉及的企业同时征求环保、税务、市场监管、安全监管、人社等部门意见。
(六)审定公示(11月1日-20日)。将初步名单提交市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定正式入选名单。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在宜都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发文公布(11月底前)。市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命名宜都市第八届拔尖人才。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届管理期为3年。
四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选工作由市委党建和人才办牵头统筹,各乡镇、各单位协同配合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严格标准程序。坚持严守申报资格条件,规范落实推荐、评审全流程工作要求,确保将实绩过硬、示范作用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三)严肃组织纪律。要严格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介绍和评价应客观公正,申报对象对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内容真实。对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
联系电话:15572786778(刘)
附件:
1.宜都市第八届拔尖人才推荐申报表
2.宜都市第八届拔尖人才推荐申报汇总表
附件1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