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电捕鱼等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行动,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严禁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从事非法捕捞活动;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严禁使用密眼地笼网、刺网、粘网、多钩钓具等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
二、严禁非法制售禁用渔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制造各类禁用渔具和用于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物品。
三、严禁非法收购、运输、销售非法渔获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四、严禁阻碍依法执行公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方法和手段,对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阻挠、妨碍行为;严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没收用于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捕捞工具、渔获物及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仍继续实施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电毒炸、网等非法捕捞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和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宜都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0717-4822608
宜都市公安局
0717-4900770
长航公安宜都派出所
0717-4836110
陆城派出所
07174905110
枝城派出所
0717-4660110
红花套派出所
0717-4887110
姚家店派出所
0717-4827110
高坝洲派出所
0717-4804110
五眼泉派出所
0717-4856110
王家畈派出所
0717-4790110
聂家河派出所
0717-4770110
潘家湾派出所
0717-47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