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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湖北宜都网! 今天是:
一次酒驾被查
违法行为将被终生记录
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
可总有人心存侥幸
不知悔改两次以身试法
直到被行政处罚后
才追悔莫及……
宜都市交通管理大队现将近期查获的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予以曝光、警示
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案例一
违法驾驶人:裴某林
违法时间:2025年3月6日13时
违法地点:枝城镇聂枝路赤溪河村一组河堤路段
所驾车型:小型汽车/小型普通客车
酒精测试值:38mg/100ml
上次酒驾时间:2020年10月11日
交通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
违法成本: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
案例二
违法驾驶人:王某新
违法时间:2025年1月24日20时
违法地点:枝城镇丹阳大道阳合岭红绿灯处
所驾车型:普通两轮摩托车
酒精测试值:65mg/100ml
上次酒驾时间:2021年6月30日
交通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成本: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金两千五百元
案例三
违法驾驶人:胡某峰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违法地点:枝城镇丹阳大道阳合岭村宜化楚星搬迁项目部门前路段
所驾车型:小型汽车/小型汽车
酒精测试值:73mg/100ml
上次酒驾时间:2021年2月5日
交通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成本: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四
违法驾驶人:龙某刚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枝城镇西湖春天路段
酒精测试值:70mg/100ml
上次酒驾时间:2017年9月13日
违法成本: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不管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
一旦被查处
记录将伴随驾驶人终生
经学习恢复驾驶资格后
无论何时何地、间隔多久
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二次酒驾”
要坚决摒弃侥幸心理
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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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