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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宜都市“最美巾帼奋斗者”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6 编辑:宜都融媒体

各乡镇、陆城街道、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党 ( 工 ) 委办公室,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引领全市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足岗位建功新时代,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加快建设共美共富现代化新宜都,为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贡献宜都巾帼力量,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掘、评选、宣传2024年宜都市“最美巾帼奋斗者”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妇联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 一 ) 选树人数

选树2024年宜都市“最美巾帼奋斗者”20 人。

(二) 推荐对象

全市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优秀女性,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

(三) 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很强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具有时代女性自尊、 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4.得到群众广泛认可,先进事迹在中央主流媒体、全国妇联宣传平台及省级、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可优先推荐。

(四) 存在下列情况的不推荐评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2. 已获得市级及以上 “最美巾帼奋斗者”等同类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重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1月23日-1月31日)

充分利用湖北宜都网、“掌上宜都”“云上宜都”“宜都发布”等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加大选树活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选树活动,公布推荐渠道,接受单位、群众、媒体等社会推荐。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在本地区、本行业战线广泛动员、 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

(二)评选审核阶段(2 月 1 日-2 月 19 日)

市妇联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查初选,开展集中评审,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选的候选人。 由市妇联党组集体研究审定,向市委宣传部报送建议人选及事迹材料,审定后对候选人进行媒体公示,最终确定2024年宜都市“最美巾帼奋斗者”20 名。

(三)宣传推介阶段(2月20 日-3月15日)

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妇联面向社会联合发布2024年宜都市“最美巾帼奋斗者”榜单,全方位宣传 “最美巾帼奋斗者”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先进事迹、弘扬奋斗精神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 一 ) 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最美巾帼奋斗者”选树活动作为发现人才、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的重要途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推荐提名、审核把关、舆论宣传等工作。

(二) 深入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妇女群众参与,充分考虑行业、界别、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扩大寻找对象的覆盖面,积极推荐身边优秀女性。

(三) 严把标准。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真正把作风过硬、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优秀女性推选出来。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注重优中选优,推选出符合条件、体现群众心声、展现巾帼风采的宜都“最美巾帼奋斗者”。

( 四 ) 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传播渠道持续宣传人物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巾帼红宣讲、巡讲,引导女性在各自岗位上满怀激情、团结奋斗,营造 “人人学 习典型、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单位如有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请将《推荐表》( 一式 三份)、《申报汇总表》、参评人员1 张白底登记照和5张工作生活照纸质版于1月31日前报市妇联,并同步报送电子版资料(照片为高清电子版,JPG格式)。

联系人:余玲 (市妇联),联系电话:0717-4843876,邮箱:304286295@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 2024 年宜都市“最美巾帼奋斗者”候选人汇总表.docx

相关附件:附件 2 2024 年宜都市“最美巾帼奋斗者”候选人推荐表.docx

中共宜都市委宣传部

中共宜都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宜都市妇女联合会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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