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微信无证卖烟花,罚!
发布日期:2023-01-11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宜都融媒体

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周良 别杰龙)1月6日凌晨,宜都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姚家店镇派出所查获一起通过微信朋友圈非法销售网红烟花“加特林”的案件。

经查,当事人周某等3人把微信朋友圈作为宣传渠道,从外地购进烟花爆竹后约定在紫金城公园小区对面停车场进行线下交易,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2件,当事人周某无法提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对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封扣押。当事人周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拟对周某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储存、经营危害性极大,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对未经许可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刘娟 审核:黄金波)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