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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商报】李毓新:5年为乡亲节省“人情”300万元
发布日期:2023-08-08 来源:三峡商报 编辑:宜都融媒体

大喜小办 小喜少办 丧事简办

三峡商报全媒记者潘惠敏 方勇华 通讯员陈香贵

人物档案

人物:李毓新

年龄:65岁

职业:村退休干部

社区(村):宜都市陆城街道尾笔村

感言: 如果可以通过我的努力,为家乡父老乡亲减轻负担,辛苦点也是值得的!

8月3日,宜都市陆城街道尾笔村红白理事会会长李毓新,在村委会和理事会成员商议今年殡葬火化制度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65岁的李毓新是一名老党员,扎根乡村基层管理31年,2018年,他虽已退休,却离岗不离职,主动担任村红白理事会会长。5年来,在李毓新的带动下,宜都市陆城街道尾笔村原来铺张浪费的“人情风”不见了,形成了“大喜小办、小喜少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尚,减少了铺张浪费,遏制了攀比之风,同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村民和谐。

狠刹“人情风”

办“喜事”签承诺书

红白喜事在中国农村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民俗根源。以往举行一次丧事时,家属要请来戏班乐队,摆放大量花圈香烛;办理其他喜庆事宜时,规模过大、档次过高、费用过多,如此做法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给农民增加了经济负担。

尾笔村2组村民姚女士把家里记录的“人情”账翻给记者看,2016年“人情”支出总计28000元、2017年的支出已近30000元,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已让她苦不堪言。

2018年6月,村党委决心改变这一陋习。于是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刚从村党支部副书记岗位退休的李毓新勇挑重担,出任理事会会长一职。

李毓新上任后,与理事会成员商议出台了尾笔村首个《红白事办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除了孩子出生、新人结婚和老人去世这三类红白事外,其他“喜事”一律不准操办。并且,村民在操办红白事时,必须先到红白理事会报备,签订《按规办理红白事承诺书》,承诺宴席桌数、车辆停放位置以及卫生清理情况等按照《暂行规定》执行,并缴纳操办押金1000元,事情办完后经红白理事会检验合格后方可退还。

上门做工作

村民节省300余万元

《暂行规定》出台后,在村里工作多年的李毓新深知,如果村民不能从思想上接受,就无法改变沿袭多年的旧习。为此,他带领理事会成员,制作宣传资料,逐户登门宣讲。

起初,他们上门宣讲时,村民不能理解,自家宴请的事是私事,别人管不着,甚至还有人指着鼻子骂他们多管闲事。可李毓新与成员并不气馁,仍是多次上门劝说村民,并与他们讲清其中的利弊。“经常看到他们,很晚了才从村民家里出来,老李确实付出很多!”姚女士感叹道。

同时,李毓新严格执行《暂行规定》,遇到村民违规操办红白事,立即上门劝说坚持到底。2018年底,村里有一位外地户籍的村民,不愿遵守《暂行规定》,决意给父亲过70大寿,偷偷向亲朋好友发出请柬并约请了厨师。李毓新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刻上门与该村民进行沟通,凭着“三顾茅庐”的精神终于感化了村民,把原计划的几十桌宴席缩减成仅有三桌的家宴。

在红白理事会的严抓细管下,村里的“喜事”大幅减少,“人情”也随之减少。2018年底,姚女士再来记账时,惊喜地发现下半年家里人情支出只有3000元,对比以往,整整少了万余元。姚女士决定,自己和家人坚决遵守《红白事办理暂行规定》。据统计,截至目前,村民共签订按规办理红白事承诺书316份,按照每起“喜事”操办平均费用1万元计算,村民节省了“人情”300余万元。

心有“千家事”

集体宴席赢得称赞

“谁家有老人过生,谁的娃娃满周岁,老李心里记得清清楚楚!”说起李毓新,村红白理事会成员曹启芹言语中透着一股敬佩之情。据她介绍,村里1400余户家庭,家庭成员的生日,孩子上学情况、高龄老人的身体状况等,李毓新不仅记录在办公室的电脑里,而且也时时记在心里。

红白理事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首项,就是李毓新公布村里当月可能会有“喜事”的家庭名单,提醒6位组长和成员注意观察和及时沟通。

但是,孝老爱亲是中华传统美德,邻里亲朋为老人祝寿也是人之常情。为了满足村民这一合理需求,“老李”借助村委会的力量,为老人集体祝寿。他利用村里每年举办的“稻虾美食节”“妈妈菜千家宴”等活动,特邀村里当年过整岁生日的老人一起参加。在活动中,他组织晚辈给老人洗脚谢亲恩、蛋糕送寿星等丰富多彩又充满亲情的项目。在热闹欢快的氛围中,老人充分感受到亲朋的陪伴和集体的祝福。“和大家一起这样热热闹闹过生日,我还是第一次。”80岁的李婆婆很是喜欢这种集体祝寿方式。

协办身后事

引导全村丧葬新习俗

村红白理事会成立5年来,更多村民享受到《规定》的红利,感受到村集体的温暖,村民操办“喜事”的热情下降了,对村委会的信任更多了。按照上级要求,今年5月,村委会启动了新一项改革制度推行火化殡葬,李毓新再次挑起重担。

为了做好这一工作,李毓新创建了“殡葬服务一条龙”制度。村民家中发生丧事,分管的理事会成员必须从头至尾,全程参与协助村民完成所有殡葬事项。包括这期间,村民发生的殡葬费用补贴事宜,也由理事会办理到位。

“让村民接受新的习惯,必须手把手扶持。”李毓新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改革刚开始,村6组一位80多岁的老人去世了,与其相伴的小儿子小张(化姓),一开始十分抗拒让母亲火化。在他看来,土葬是祖辈留下的传统习俗,火葬方式心理上完全不能接受。但当他看到在母亲离世后,李毓新第一时间和理事会成员上门慰问,并跑前忙后地帮他办理母亲的身后事,小张感受到莫大的安慰,决定将母亲的遗体火化葬入公墓,成为尾笔村实行遗体火化第一户。

诸多事项,李毓新都坚持亲力亲为,常年辛劳,让他积劳成疾。今年6月,李毓新患病住院,出院后又立即投入到殡葬改革工作中。

5年来,李毓新退休不褪色,通过红白理事会,杜绝了大操大办、攀比浪费等不良现象,在尾笔村倡导乡风文明新风尚,营造了建设文明乡村的浓厚氛围。

书记点评

宜都市陆城街道尾笔村党委书记黄攀虹:李毓新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退休后,他依然以身作则,任劳任怨,为尾笔村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作出了贡献!

(来源:三峡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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