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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他们的行为,值得我们点赞!
发布日期:2022-07-04 来源:平安法治宜都 编辑:宜都融媒体

关于对六起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及表彰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的规定,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相关基层单位组织推荐,宜都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核查,拟对杨淑钦等六起九名同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并给予表彰奖励,现予以公示:

一、杨淑钦道路施救

杨淑钦,女,1995年8月出生,共青团员,宜都市聂家河镇肖家岗村人。

2021年10月25日18时许,在宜都市S278省道姚家店镇新桥河村路段,一辆轿车将路边一骑摩托车的老人撞倒后驶离。老人倒地,无法移动,且当时视线较暗,老人有遭受二次交通事故的可能。就在这危急时刻,杨淑钦驾车经过,她没有迟疑立即停车,及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提醒来往车辆,并拨打急救、报警电话施救。因杨淑钦同志的帮助,老人得到了及时救治。事后,老人家属专程送去感谢信表示谢意。

二、艾道华、张才友河中救人

艾道华,男,195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宜都市冬泳协会队员。

张才友,男,1955年12月出生,住宜都市陆城街办清江社区。

2021年12月29日14时许,艾道华和往常一样在清江河冬泳,突然听见岸上冬泳同伴张才友大声呼喊“老艾!有人落水了!快来救人!”。艾道华回头一看,离他大约20米远位置有一名女孩在水里挣扎。危急时刻,艾道华迅速游到女孩身边,奋力拖着女孩向岸边游。张才友也及时赶到水边,帮助艾道华将女孩救上岸。

三、白娅萍、杨成伟路边劝阻轻生女

白娅萍,女,199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

杨成伟,女,198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

2022年1月6日上午,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队员白娅萍、杨成伟两名同志在城河大道都市一号附近巡查时,发现一名中年女子在绿化带草丛中哭啼,情绪激动,嘴角还有绿色泡沫,女子身旁放有两个疑似农药瓶的物品。白娅萍、杨成伟判断可能是“服毒自杀”,两人迅速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正当两人准备靠近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女子捡起砖头砸向两人,抗拒交流。白娅萍、杨成伟为了防止女子作出更危险的举动,不顾受伤危险,再一次靠近女子,以拉家常的方式缓解女子情绪,直到急救车辆到来。

四、史邦强河中救人

史邦强,男,1965年1月出生,宜都市高坝洲镇青林寺村人。

2022年1月21日17时许,在青林寺村五组清江河畔,护渔员史邦强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浸泡在河中,一名年轻男子在车顶,一边从汽车天窗往外拽人,一边大声喊着“救命”。发现险情后,史邦强立即解开护渔船用最快速度划到落水车辆旁边。史邦强和车顶年轻人一起将困在车内的中年妇女从天窗拉出,随后在史邦强的帮助下,车上两名落水者被救上岸。次日获救的母子俩来到史邦强家中,再次表达感谢。

五、杨航楼顶劝阻轻生男子

杨航,男,199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宜都市枝城镇钟家冲村人。

2021年3月,杨航同志因工作关系接触了一名想轻生男子郑某并取得了他的信任。2022年1月21日17时,该男子到某小区楼顶再次准备跳楼自杀时,电话告知了杨航。杨航接到电话后,立即报警并赶到现场,不顾个人安危,与郑某在楼顶边缘谈心,协助现场处置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开展劝说工作。经过长达一小时的劝说,成功将郑某救下,最终让其放弃轻生念头。

六、阳光喜、李东山道路施救

阳光喜,男,1963年7月出生,住宜都市陆城街办纺织路,工作单位:宜都方正集团。

李东山,男,1995年11月出生,宜都市王家畈镇下堡村三组人。

2022年2月17 日21时12分,宜都市清江二桥西侧桥头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车刮撞的交通事故,小车驾驶员肇事逃离,摩托车驾驶员倒地受伤昏迷。由于夜深视线不佳,伤者倒在马路正中极有可能发生二次事故。21时13分,另外两辆小车驾驶员李东山、阳光喜驾车经过事故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倒地,立即拨打报警、急救电话。在等待交通警察与救护车的10分钟之内,驾驶员李东山将所驾车辆停于事故现场后方并打开双闪灯警示。在大货车较多且车流量大的复杂交通环境中,阳光喜、李东山在现场积极引导车辆、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拦停一辆小轿车,有效避免了二次事故的发生。

公示时间为七天,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宜都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反映。电话号码(传真):0717-4843861。

宜都市见义勇为促进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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