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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要闻

致全市垂钓爱好者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5-07-1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宜都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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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垂钓爱好者:


你们好!  


万里长江流经宜昌232公里,在创造了举世闻名的三峡奇景的同时,也孕育了丰富多彩的水生生物。“水中活化石”中华鲟、“微笑天使”长江江豚、“一帆风顺”胭脂鱼等珍稀水生生物是大自然赐予宜昌人民的珍贵礼物,保护好这些水中精灵,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全面禁捕的推行,我们欣喜地看到,宜昌江段的渔业资源正在逐渐恢复,宜昌正成为众多鱼类繁衍栖息的乐园。“至喜桥上看江豚”的画面成为宜昌一道亮丽的风景。


垂钓是一种有益的户外运动,当您体验“钓鱼”带来的愉悦和快乐的同时,我们呼吁您遵守《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宜府发〔2022〕3号),做到以下几点,共同维护和打造更加良好的垂钓环境。


01
不在禁钓水域垂钓

宜昌主城区禁钓水域为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葛洲坝下至枝城镇杨家溪的干流江段,全长60公里),保护区内永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包括任何形式的垂钓活动。


02
限钓区内规范垂钓

长江干流宜昌段(除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外)、与长江干流相连水域上溯2公里范围内;黄柏河与长江干流相连水域上溯10.8公里范围内的禁捕水域为限钓区。限钓区允许使用一人一杆、一线一钩进行娱乐性垂钓,禁止使用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钓法(锚钩、串钩、爆炸钩、翻板钩等)及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水生生物钓饵。


03
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误钓国家重点保护水生生物的(如中华鲟、达氏鲟、长江江豚、胭脂鱼等),应当及时放生或告知当地渔业主管部门依规处置。提倡使用无倒刺钩具。禁止向水体投放污染水质、毒害水生生物的诱鱼饵料进行打窝垂钓。


04
抵制买卖性垂钓

禁止钓获物的获利性交易行为。发现有垂钓的渔获物进行买卖的,请自觉抵制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05
注意人身安全

不离岸垂钓、不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以及三无船舶进行垂钓。


保护长江水生生物、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是每位公民的义务,也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内容。全市广大垂钓爱好者,让我们共同努力,将生态文明理念付诸行动,携手绘就宜昌江清水阔任鱼游、人鱼和谐共相处的美丽生态画卷!


如您对垂钓相关政策有任何疑问,或发现违法违规垂钓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咨询)电话,有关部门将及时受理处置。


举报电话:宜都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0717-4822608

长航公安宜都派出所 0717-4836110

宜都市公安局 0717-4900770

陆城派出所  07174905110

枝城派出所 0717-4660110

红花套镇派出所 0717-4887110

姚家店派出所 0717-4827110

高坝洲派出所 0717-4804110

五眼泉镇派出所 0717-4856110

王家畈镇派出所 0717-4790110

聂家河镇派出所 0717-4770110

松宜矿区派出所 0717-4600110

潘家湾派出所 0717-47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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