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网讯(通讯员冉德强)9月20日,宜都市枝城司法所长曹诗亮在枝城镇三板湖村七组组织召开有51户村民参加的户长会议,就该组组级茶园被鄂中化工征地后补偿费的分配问题进行了协调。 在详细了解了该组组级茶园的形成过程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北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如下处理意见:一是明确该组组级茶园属于村组集体资产;二是根据茶园在第一轮承包时按该组人口承包耕地的粮食产量搭配到户等客观事实,作出了如下分配意见:一是地上附作物及安置补偿费分配给农户;二是土地补偿费由村委会留存。 司法所依法公正的协调,使51个农户及村委会接受了上述分配意见,鄂中化工渣场征地也因此得以正常进行。 (责任编辑 李广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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