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网(通讯员 崔志红)1月2日,笔者从宜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上获悉,国家对新农合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中央、省、市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筹资补助将成倍增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将得到更大实惠。
根据国务院新农合部际联席会议精神规定,2008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参合农民人均40元补助,中西部地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4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也适当提高到20元。
鉴于我省各县市区2008年农民个人缴费工作已经完成,2008年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参合农民每人缴纳10元,省级财政补助30元,市级财政补助1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
根据新的筹资标准,宜都市将对2008年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修订,重新统筹测算后的补偿方案,其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封顶线和实际补偿比例将会有大幅度的提高。
副市长严永梅要求,全市各级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家相关政策,及时向群众传达贯彻相关政策,要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全面开展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责任编辑:胡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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